就算政府重新制订按商品房实用面积计算,购房者也讨不到多少好处,如果取消公摊面积,房产开发商也会把损失公摊的部分价款,把损失的利润转换到实用面积上,到时候你就觉得房价又上涨了,做生意卖的比买的精,所以我觉得作为消费者很难占到便宜的,你觉得我的分析对吧!
公摊面积这部分,如果国家有文件开始取消的话,开发商也是不应该退回之前的钱。只是,开发商应该要从国家发文之日起,就不可以再收这部分的公摊费了,这就是对大家很好的爱了。
如果,新城郡望府售楼部小编说的是如果,真的取消了公摊这部分的话,之前的业主也不要觉得不公平而去拉批条的,因为,这个开发商也不想的,可以换位思考下,如果国家取消了公摊这部分,开发商就要退回之前的购房面积,那房价上调了,是不是也应该把之前的差额补足来计算呢?
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得多幼稚啊?假设你是开发商,公共面积的成本会自己独自承担下来?这不是做梦吗?哪个开发商会做这样的慈善?即便有这样的人,生意也不能长久啊。新城郡望府售楼部小编觉得只能是提高套内建筑面积的单价,堤外损失堤内补,当然这个改变还是很有现实积极意义的,让买房者明白自己到底买了多大的房子,做个明白人,而不是原来这样一笔糊涂账,开发商玩猫腻咱还没办法。
你想的太美了!把开发商和利益集团想的太好了。开发商如果退出多收的公摊面积费,税务部门是否要退出按公摊面积多收的税?燃气公司是否要退出按公摊面积多收的开口费?供热公司是否也要退出按公摊面积多收的供暖费?阻力有多大!到最后划个时间界限从×年x月x日开始,过去的就过去了。多收的也就多收了。